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201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捐款活动的通知

 

 

 

肇律协[2011]21

 

 

关于开展201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

捐款活动的通知

 

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201064,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确定自2010年起每年630日为“广东扶贫济困日”。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是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帮助贫困群众加快脱贫致富,让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对加快实现全省人民共同富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广东具有重大意义。去年我市广大律师发扬团结互助、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结合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积极献爱心,认真搞帮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募捐活动,为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推动我市扶贫开发工作深入开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扎实开展好今年以“人人奉献爱心,共创幸福家园”为主题的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结合市司法局2011年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帮助我市城乡贫困人口、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请各律师所充分认识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重要性,以自愿和量力而行为原则,组织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发扬互助精神,踊跃捐款,为推动我市扶贫开发事业再上新台阶,共创和谐肇庆、幸福肇庆作出新贡献!

请各所于620日前将捐款及名单交市律协秘书处,再将善款统一送至市慈善会。本次捐款结果将在市律协网站上公示鸣谢。

 

 

 

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联系人:何少辉、范志永;联系电话、传真:273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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