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心得
广东华穗(肇庆)律师事务所 陈影莲
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3日,我有幸参加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光华法学院举办的2023年“广东涉外青年律师培养基础班”专业培训。
经过十天充实而紧张的训练,终于完成“广东涉外青年律师培养基础班”的课程,顺利结业!以下,我谈一谈自己在这次培训中的收获以及心得。
本次培训课程师资配置十分强大,培训内容十分精实,理论与实务兼具,除了邀请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郭栋、赵骏、郑磊、张谷、何文怀、钱旭、吴佩乘这些知名教授、博导、硕导、研究员为学员作理论专题授课,还邀请了有着丰富的涉外法律业务经验的法官、仲裁机构秘书长、团队以及律师手把手教学员如何操作涉外法律实务以及案例分析与研讨。
在理论专题方面,百人计划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的郭栋和钱旭分别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脉络和国际贸易与争端解决实务;赵骏、郑磊、张谷、吴佩乘等多位著名法学教授分别讲授涉外法治建设的宏观图景与发展路径、涉外法治与宪法、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民商事专题、涉外商业秘密保护实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的重要论述高屋建瓴、内涵丰富。在培训中,我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和明确要求。这次培训,切实为建设涉外法治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在实务专题方面,首先由上海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建博士为学员讲授《国际仲裁员对代理律师的期待》,陈建博士以他丰富的仲裁经验与学员分享,在处理涉外法律业务时,一定要善用仲裁这个专业高效的争议处理机制。仲裁制度之可贵除了争议解决定分止争外,而且我国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缔约国,仲裁裁决在缔约国具有拘束力。而对于我国与非《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缔约国的国家之间的民商事法律争议,可以选择新加坡、香港等地区的仲裁机构来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陈建博士特别提及担任仲裁员的角度对代理律师的期待,并从最基础的实务操作提醒学员:证据不能横七竖八(一部分证据横着看,一部分证据竖着看),作为律师代理人,即使当事人直接提交给仲裁庭的证据材料,也要按照统一标准来整理等。
由于仲裁制度是解决涉外法律争议的重要机制,因此,课程还特别安排由申黎律师(博士)、马汉等组成的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团队从涉外仲裁案件讨论到开庭准备(小组内仲裁庭审模拟)都是手把手地教大家,让学员掌握如何进行涉外仲裁开庭准备及如何进行开庭,且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团队还为全体学员举行模拟仲裁庭比赛,组织全体学员现场观摩模拟仲裁庭审。课程反应热烈,参与课程的学员也发问踊跃,除了关心如何组成公正仲裁庭、如何令不适任仲裁员退场、更关注的是合约如何参考课程提及的要素来适用仲裁,加入仲裁条款。
在实务专题方面,其次由涉外实务经验丰富的郑晓东律师、张妍律师为学员讲解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收购中的律师操作,以国际经贸摩擦事件为引,探析企业跨境合规与风险防控及对跨境并购协议关键条款解读,董峰律师则以泰国、缅甸为例,向大家介绍了东南亚投资实务与法律风险防范。三位授课律师都拿出他们多年的涉外法律业务智慧结晶,经由精选的案例,分析不同争议处理机制,由法院、仲裁机构处理分别会有什么样不同的效果与局限。培养班也邀请杭州互联网法院跨境贸易法庭林蔡波专员为学员们讲解跨境电子商务审判实务。
最后很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培训课程,还邀请到于两岸三地享有高知名度的经济学家熊秉元教授为学员授课。在培训课上,熊教授以法律人所熟知的案例提问,深入浅出地从经济角度分析处理法学上的问题,包括阐释法学中最抽象、最高层次的核心问题——何为正义。熊教授的课很有说服力,让习惯法律思维分析问题的学员,对同一个案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分析,让学员看到“窗外有蓝天”。
通过这次培养班授课老师的讲解与分享,我也更慎重思考报名这个培训课程的初衷,并开始构想自己未来在可能投入的涉外法律服务中,可以利用律师的身份,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去为中国涉外法治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以及如何培养自己处理涉外法律业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