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律协[2011]33号
关于举办专题座谈会的通知
各律师所: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已于今年8月13日颁布施行。为准确理解《婚姻法》指导工作实践,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决定与肇庆学院联合举办《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及家庭暴力专题研讨座谈会,由肇庆学院专家主讲,邀请我市资深法官参会。时间定于11月4日下午3点,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所组织人员报名参会,并于本月21日前把参会人员名单报协会秘书处。县(市)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何少辉、范志永;
联系电话:2734466
肇庆市律师协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会议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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