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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特辑 | 肇庆青年律师说(二)

 青年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勇气,和他们的远大前程。五四的精神,不仅仅是历史的回响,更是当代青年的行动指南,愿我们都能以青春之我,创造青春之国家,不畏惧挑战,保持初心,为维护法律公平正义而奋斗不息!

 

 

黄攀元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

作为公司律师,除了固定做合同审查、重大事项法律审查、制度审查及组织法律培训等工作外,日常还要接受7个县(市、区)分公司的法律咨询,偶尔还要代理公司参与仲裁及诉讼,因公司经营范围覆盖代理金融、保险、速递物流等三大领域,拥有员工1316人,服务客户200多万,日常咨询及涉诉呈现杂而多的特点。

2018年担任公司律师以来,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员工的法律意识确实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所以每替公司解决一起法律问题都特别有成就感,这也是激励我一直在这个岗位继续前行的最大动力。

从业中遇到印象最难忘的事莫过于通过法律审查避免了一起大额损失。在2018年中下旬刚担任公司法律顾问时,有一个外部企业以省分公司统一采购供应商的身份打掩护,提出要与肇庆分公司签订药品代销合作协议,公司内部的承办部门因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准备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公司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提交提请建立合作的申请。恰逢这个申请属于公司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按公司规定,上述申请需由律师进行法律审查。在审查过程中,我提出我司不具有药品经营特许资格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公司因接纳我提出的意见后搁置合作。一年后,我从省分公司得知那个外部企业暴雷,导致有几个与其建立代销合同关系的地市分公司都无法收回结算款,形成大额坏账,给企业带来了巨大损失。而肇庆市分公司因为当时的法律审查把风险隐患提前排除,才避免了卷进这场席卷全省的经济纠纷案件。2019年,我因阻拦议题上提而避免企业损失有功,荣获了2019年度市分公司先进个人。

公司律师的制度让我能够更好地在企业发挥所学,感到特别开心,虽然过程是辛苦的,但是收获也是满满的。虽然比起专职律师,服务的群体始终仅仅限于服务挂靠的企业,但是我也相信自己可以在平凡的工作中,发挥不一样的光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企业法制建设贡献绵薄之力。

 

 

冼丽仪

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光荏苒,转眼间,大学毕业进入职场已十载有余。刚毕业时,跟很多法学毕业生一样我怀揣着成为一名律师的梦想,在机缘巧合之下进入到银行工作,并一直在相关法律事务方面深耕细作。

受益于依法治国之下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推行,我自2019年获聘为单位公司律师,终圆律师执业之梦。

从业务上看,公司律师兼具公司职员和律师双重角色,但与社会律师不同,我的当事人只有一个——所在单位。因为依据《公司律师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律师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作为一名公司律师执业没有社会律师执业的“丰富多彩”但也“颇为充实”,也有很多令我印象深刻的小经历。以下简单分享自己在非诉业务和诉讼业务中的一些感悟。

单位合并改制之后不久适逢《民法典》颁布,籍此契机对业务文本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法律审查,印象最深刻的是对于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的修订,因涉及到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的适用,我与清收支行的同事收集了行内以往发生过的相关案件,整理案件有关催收通知书中提及到的焦点问题,经多番研讨针对不同贷款类型制定所适用的催收通知书文本,虽然只是简单的一份通知书,但它却是事关债权合法有效性的重要凭证,让我深刻认识到诉讼是在伤害发生后去弥补损失,而非诉则是在风险发生前预测并规避它,就像是一把未雨绸缪的伞,为企业在风雨中保驾护航。

如前所述,公司律师仅能接受所在单位委托办理律师业务,所以我面对的诉讼案件性质也比较单一,但是相同的案由会有不同的案情。印象最深刻的是代理过本单位的一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当事人因为上当受骗被骗取了大额资金,其中包括了向金融机构的借款资金,虽然案件终审法院依法支持了我方诉求,但是对于当事人受骗的事仍然感触良多,痛恨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猖獗的同时,也让我对金融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获得再一次提升,希望自己在普法工作中能做得更多。

接下来,我将继续努力尽职履责,作为公司律师,通过参与制度建设、参与决策论证、处理法律事务、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为单位法治建设、履行普法社会责任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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