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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委】联合举办新《公司法》培训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对新《公司法》的学习与理解,提升我市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5月19日上午,省律协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市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了新《公司法》专题学习培训班。本次培训会邀请了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林彬进行专题授课。省律协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肖硕彬主任、汪伟副主任、叶菁华副秘书长出席,市律协部分班子成员、律师、实习律师等200多人参加培训。本次培训由民事委主任张荣荣主持。

 

 

 

培训开始前,民事委分管副会长李德汉代表市律协致辞。李德汉副会长指出,《公司法》作为我国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公司行为、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律师在推动《公司法》的贯彻落实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我们不仅要深入理解《公司法》的立法精神和制度设计,还要能够灵活运用法律知识,为企业的合法经营和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寄语我市律师要以贯彻落实好新《公司法》为契机,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肇庆。

 

 

周林彬教授以“新《公司法》的制度完善与创新——法律适用的视角”为题,深入剖析了本次公司法修订的动因及新法带来的变革,从实务视角进行应对分析。他指出,公司实践的超前性与法律的滞后性是推动本次公司法修订的根本动因,而公司纠纷数量的迅速增长则凸显了公司治理实践对制度创新的迫切需求。

新《公司法》在立法层面已圆满完成,并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然而,法律的颁布只是第一步,如何有效地适用新法,解决随之而来的法律适用、公司纠纷以及公司治理实践中的新问题,成为摆在法律人面前的重要课题。新法带来的新规范不仅为公司治理提供了新的指引,同时也引发了关于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公司治理类纠纷、案件复杂度和审理难度以及连环诉讼现象等问题的广泛关注。

本次修订内容,侧重加强对中小股东及债权人权益的保护,另外创新了国有企业中内控合规义务的制度以及确立了国有企业党组织法定地位,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的领导及涉外法治思想的理念,彰显了我国法治建设的稳健步伐与坚定决心。

总结时,周教授形象比喻道,届时新法的施行,对不同公司主体产生的影响犹如四季更迭,各具特色。从公司治理环境的角度看,新法为债权人带来了“春天”般的温暖与保障,为中小股东开启了“夏天”般的繁荣与机遇,为董监高带来了“秋天”般的考验与挑战,而实际控制人则可能面临“冬天”般的严寒与考验。这种变化不仅考验着公司的治理能力,也为公司法务和律师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广阔空间。

 

肖硕彬主任表示,此次周教授关于新《公司法》制度完善和创新的精彩分享,从新法修改的基本思路、立法目的、理论性的背景内容,再到公司债权人的保护纠纷将大幅增长、公司治理纠纷出现重大的偏向,公司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审理难度激增、连环诉讼现象更加明显等方面,与律师同行进行了精彩纷呈的分享,既有理论的深度,也有实践的高度。

本次分享深入分析了新公司法的精髓和亮点,为我们今后的职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相信大家都收获满满,希望大家都能学以致用。

 

参训律师聚精会神听讲,律师们赞誉此次培训内涵丰富、实用性强,不仅深化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领悟,更提升了自身的专业素养,收获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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