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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青春小卫士——未成年人保护普法手册(一)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广大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需要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共同关爱,切实保证让每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如何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的?希望每个小朋友都能记住以下知识,做自己的“保护神”!

如果遇到危险,一定要勇敢说出来,法律和所有关心你的人,都会站在你身边!

 

案例一勇敢说“不” 的小江——校园霸凌正当防卫案

案例名称:江某某正当防卫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25号

简要事实:14 岁的小江被同学胡某、孙某某等人多次霸凌,先是被要求买烟,后被多人围殴。小江在被群殴时情急之下拿出工具反击,导致两人重伤、一人轻微伤。法院认为小江是被迫反击,且面对15 人围殴,力量悬殊,属于正当防卫。

判决结果:江某某构成正当防卫,宣告无罪。

裁判要点:面对霸凌时,只要不是主动挑事,被迫反击且手段合理,就可能构成正当防卫。判断时会考虑年龄、力量对比、是否被围殴等因素,不能只看是否动手或使用工具。

教育警示:遇到霸凌别害怕,先保护好自己!如果对方动手,逃跑或呼救是首选;如果实在躲不开,合理反击,法律也支持。但千万不能主动挑事或叫人打架哦!

高分应答:

Q:同学先动手打我,我还手算打架吗?

A:不算!如果对方一直打你,你为了保护自己反击,这叫正当防卫。但如果对方停手了,你还追着打,又或者事后报复,那就变成打架的违法行为啦!

 

案例二恶魔同居者的魔爪——虐待未成年家庭成员案

案例名称:陈某某、刘某某故意伤害、虐待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26号

简要事实:小童的妈妈刘某某和同居男友陈某某长期虐待小童,陈某某用拳打脚踢、烟头烫、热水淋等方式伤害她,刘某某不仅不阻止,还参与虐待。小童全身多处重伤和轻伤,最终法院严惩了两人。

判决结果:陈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判有期徒刑 16 年;刘某某犯两罪,判有期徒刑 3年。

裁判要点:和父母同居的人也算“家庭成员”,虐待孩子同样犯法。如果虐待中还有严重暴力导致受伤,会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教育警示:无论是爸爸妈妈,还是他们的男女朋友,都不能随便伤害你!如果有人打你、虐待你,一定要告诉老师、警察或其他信任的大人,别以为“家丑不可外扬”,你的安全最重要!

高分应答:

Q:邻居叔叔经常打他的孩子,我该怎么办?

A:赶紧告诉老师或报警!虐待孩子是犯法的,每个人都有责任保护小朋友。

 

案例三酒桌上的危险—— 向未成年人售酒致死案

案例名称:胡某某、王某某诉德某餐厅生命权纠纷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27号

简要事实:15 岁的小胡和同学蒋某某、陈某在餐厅喝酒,饭后与同学蒋某某、陈某、王某某、邓某某、陈某某、张某某去湖边戏水溺亡。法院认为餐厅向未成年人售酒有错,同学没制止危险行为也有责任,但小胡自己和父母监护不到位是主要原因。

判决结果:胡某甲及其父母承担90%责任,德某餐厅承担6%责任,蒋某某对胡某甲的溺亡承担1%的责任,由陈某对胡某甲的溺亡承担0.8%的责任,由王某某对胡某甲的溺亡承担0.4%的责任,由邓某某、陈某某、张某某对胡某甲的溺亡各自承担0.6%的责任,学校无责。

裁判要点:商家不能向未成年人卖酒,否则出了事要赔钱。和同学一起喝酒时,如果有人做危险行为,大家有义务提醒制止,没做到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教育警示:未成年人不能喝酒!如果同学提议喝酒,一定要拒绝,还可以劝他们也别喝。去餐厅时,注意看有没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 的标志,发现商家卖酒给同学,赶紧告诉家长或举报!

高分应答:

Q:同学请我喝啤酒,我能喝吗?

A:不能哦!未成年人喝酒对身体不好,而且商家卖酒给我们是违法的。你可以说:“我还要长高呢,啤酒不如可乐甜!”

 

案例四被抢走的母爱—— 婚内监护权纠纷案

案例名称:张某诉李某、刘某监护权纠纷案

法院: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28号

简要事实:张某(女)和李某(男)分居后,李某擅自把哺乳期的女儿带走,不让作为母亲的张某见孩子。法院认为孩子还小,跟妈妈更有利于成长,判决由张某抚养,李某有探望权。

判决结果:撤销一审判决,孩子由妈妈张某直接抚养,爸爸李某可探望。

裁判要点:父母分居时,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抢走孩子,剥夺对方的监护权。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孩子” 的原则,参考离婚抚养规定来判决,比如哺乳期孩子一般跟妈妈。

教育警示:爸爸妈妈吵架分居了,也不能把你当“玩具” 抢来抢去!你有权利同时得到父母的爱,如果有人不让你见爸爸或妈妈,可以告诉老师,或者让爸爸妈妈去法院解决。

高分应答:

Q:爸爸不让我见妈妈,怎么办?

A:别难过!可以让妈妈去法院起诉,法律规定父母都有探视权,不能随便剥夺。你也可以直接告诉爸爸:“我想见妈妈,这是我的权利!”

 

案例五奶奶的思念—— 隔代探望权纠纷案

案例名称:沙某某诉袁某某探望权纠纷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29号

简要事实:小沙的爸爸去世后,妈妈袁某某不让奶奶沙某某见孙子。法院认为奶奶和孙子的亲情值得保护,只要不影响孩子生活,奶奶有探望权。

判决结果:奶奶沙某某每月可探望孙子一次,每次2 小时。

裁判要点:如果爸爸或妈妈去世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可以依法探望孙子女,这有利于孩子得到更多关爱,也符合家庭伦理。

教育警示:亲情不分远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爱同样珍贵!如果爸爸妈妈离婚或一方去世,别让他们阻止长辈探望你,多一份关爱,成长更温暖。

高分应答:

Q:妈妈不让我去爷爷家,怎么办?

A:可以和妈妈好好说:“爷爷很想我,去看看他吧!” 如果妈妈还是不同意,爷爷可以去法院申请探望权,法律会支持的。

 

附录:

顺口溜来啦!“保护自己小口诀”

校园霸凌别害怕,报告老师和爸妈,正当防卫要合理,别学打架小傻瓜。

陌生人来套近乎,糖果手机别乱拿,隐私部位要保护,遇到危险喊"救命"!

喝酒抽烟不安全,不良行为要拒绝,主动报告记心间,警察护你闯难关。

亲情关爱很重要,长辈探望别阻挠,有事就找法律帮,平安成长乐逍遥!

 

以上案例来源于:

《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2024年0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检发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例》(2020年0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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