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广大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需要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共同关爱,切实保证让每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如何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的?希望每个小朋友都能记住以下知识,做自己的“保护神”!
如果遇到危险,一定要勇敢说出来,法律和所有关心你的人,都会站在你身边!
案例六:被隐瞒的伤害——学校保安猥亵学生案
案例名称:陆某某强制猥亵学生案
来源: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例
简要事实:保安陆某某两次在校园内猥亵14 岁的小苏,学校老师知道后却和家长签协议私了。小苏报警后,法院严惩了陆某某,还追究了老师瞒报的责任。
判决结果:陆某某判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被学校开除。
裁判要点:任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如学校、医院),发现侵害行为必须马上报告,不能私了。瞒报、漏报要承担法律责任。
教育警示:校园里遇到坏人别怕!无论是老师、保安还是其他工作人员,只要伤害你,立刻告诉其他老师或报警。如果有人说“别告诉别人,私下解决”,千万别信,这是违法的!
高分应答:
Q:老师说 “这事别外传”,我该听吗?
A:不听!如果是被欺负、被伤害,一定要告诉爸爸妈妈或报警。法律规定,大人发现孩子被侵害必须报告,不报告就是犯错!
案例七:医生的敏锐发现—— 虐待儿童报案案
案例名称:李某某、杨某某虐待儿童案
来源: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例
简要事实:10岁的小钟被爸爸李某某和同居女友杨某某虐待,浑身是伤。医生接诊时发现伤情异常,立刻报警,及时阻止了进一步伤害。
判决结果:李某某、杨某某被逮捕,案件正在办理。
裁判要点:医生、护士、教师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发现孩子身上有疑似人为伤害的痕迹,必须履行“强制报告” 义务,这能及时揭露犯罪,保护孩子。
教育警示:去医院看病时,如果医生问你“身上的伤怎么来的”,一定要如实说!医生有责任保护你,如果他们发现不对劲,会马上报警,别害怕,这是在帮你!
高分应答:
Q:爸爸打我打伤了,带我去医院,我该怎么说?
A:大胆告诉医生:“这是爸爸打的!” 医生会帮你报警,不让你再受伤。记住,受伤不是你的错,错的是打人的人!
案例八:网络大灰狼的陷阱—— 性侵未成年学生案
案例名称:李某某性侵未成年学生案
来源: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例
简要事实:李某某通过网络聊天,四年内性侵15 名女生,其中 10 人是未成年人。受害学生向学校反映后,学校及时报告检察院,警方抓获了李某某。
判决结果:李某某被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
裁判要点: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即使通过聊天软件诱骗,也要严惩。学校发现线索必须报告,这是保护学生的重要防线。
教育警示:网上聊天别随便相信陌生人!如果有人让你发隐私照片、约你见面,立刻拉黑并告诉父母或老师。记住,“叔叔带你玩” 可能是陷阱,保护好自己最重要!
高分应答:
Q:网友说给我买手机,让我见面,去吗?
A:不去!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陌生网友见面很危险。可以告诉爸爸妈妈:“有人想骗我,快帮我报警!”
案例九:校园外的黑手—— 校外人员性侵小学生案
案例名称:朱某某、何某某性侵小学生案
来源: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例
简要事实:校外人员朱某某等人和12 岁的小董、小陈 “谈恋爱”,发生性关系。老师发现她们在校外抽烟,追问后得知被性侵,学校立即报警,抓获了坏人。
判决结果:朱某某等人被依法定罪量刑,何某某案移送其他地区审理。
裁判要点:即使是“谈恋爱”,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要重判。老师发现学生异常行为(如抽烟、逃学),要警惕背后可能发生的性侵害。
教育警示:小朋友要记住,不能和陌生人发生亲密关系!如果有人说“这是我们的秘密”,一定要告诉老师或家长,秘密不能伤害自己!
高分应答:
Q:同学带我去见校外的哥哥,说很好玩,去吗?
A:不去!校外人员单独约未成年人见面很危险,可能会被欺负或伤害。可以说:“我要先告诉老师,得到允许才行!”
案例十:养父爱之伤害——养父猥亵养女案
案例名称:李某某猥亵养女案
来源: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例
简要事实:12 岁的小甲被养父李某某猥亵,向班主任求助后,老师立即报告教育局和警方,及时查处了犯罪。法院严惩李某某,还为小甲提供了心理疏导和司法救助。
判决结果:李某某判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裁判要点:养父母、继父母等监护人对孩子实施侵害,同样要从重处罚。学校老师发现孩子求助,必须启动强制报告,不能拖延。
教育警示:即使是家人,也不能随便触碰你的隐私部位!如果有人对你实施强吻、强抱、触摸隐私部位等情况,你应该立刻说“不”,并立即离开那个人,一定要告诉你信任的大人,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伤害孩子的人!
高分应答:
Q:爸爸摸我肚子,我觉得不舒服,怎么办?
A:直接说:“爸爸别这样,我不喜欢!” 如果他继续,马上告诉妈妈或老师,必要时报警,你的身体你做主!
附录:
顺口溜来啦!“保护自己小口诀”
校园霸凌别害怕,报告老师和爸妈,正当防卫要合理,别学打架小傻瓜。
陌生人来套近乎,糖果手机别乱拿,隐私部位要保护,遇到危险喊"救命"!
喝酒抽烟不安全,不良行为要拒绝,主动报告记心间,警察护你闯难关。
亲情关爱很重要,长辈探望别阻挠,有事就找法律帮,平安成长乐逍遥!
以上案例来源于:
《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2024年0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检发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例》(2020年0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