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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产品高级研讨班-黎少艳

 2025年6月8法律服务产品高级研讨班培训学习结束以来,已过去将近一周。各位授课老师的精彩分享,至今仍萦绕耳畔,令人深思回味。

从王教授对法律产品服务行业的特点、变革以及法律产品兴起的阐述,到刘教授、饶总监、贺主任在人工智能技术领域的应用探讨,再到张总、黄校长、刘南筠对法律产品的独到见解和展示,我深刻认识到,随着自媒体网络时代的全面到来,信息不对称的时代已经结束,信息壁垒已被彻底打破。如今,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多元化,信息获取成本大幅降低。传统的法律服务模式,即客户主动上门咨询或委托代理案件的方式,正在被彻底颠覆。等待客户上门寻求法律服务的传统模式正逐渐被淘汰,这已成为律师行业必须正视的现实。如何紧跟时代步伐,转变服务模式和服务理念,是每一位律师当下亟需深思的问题。

过去,无论是律师主动付费参加的培训学习,还是由协会组织的培训,大家的关注点主要集中于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法律思维。然而,对于律师在法律市场中必须具备的商业思维和商业模式,却存在着严重的忽视。此次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的《法律服务产品高级研讨班》,无疑为我执业工作乃至整个职业生涯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其重要性不可估量。

法律服务产品化将律师从传统的手工艺人式的“提桶”服务模式转变为一种更为高效、能够解放其时间精力的“建水管”服务模式,顺应市场需求的有效服务模式之一。在这一模式下,客户与产品之间并非单向关系,而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因此,我们无需纠结于先有产品还是先有客户的问题。法律服务产品不仅限于满足客户当下急需解决的问题,更是一条可以深入挖掘客户潜在需求的行之有效的途径。法律服务产品应以“客户”为核心向外延,构建从引流产品、入门产品、常规产品到盈利产品的完整矩阵,最终形成一套系统化的法律服务产品体系。然而,在这一体系建立之前,如何实现单一法律服务产品从0到1的设计、推广、收费和复制,是影响律师们是否愿意主动、积极推进法律服务产品化的关键因素。

当前时代已发生根本性变革,过多的疑虑和犹豫只会让我们停滞不前。尽管前路充满挑战,但只要从现在开始,从自身做起,坚定不移地践行法律服务产品化,我们必将收获预期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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