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省律师在低空经济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实践水平,更好地服务企业“走出去”,省司法厅、省律协联合举办2025年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低空经济法律事务专题),研修班分两期,本人对省司法厅、省律协拟举办低空经济法律失误研修班予以高度关注,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参加研修班第一期的学习,得知有关低空经济法律实务专题班还有第二期,我密切关注省律协、肇庆律协的公众号的信息,以期能报名成为第二期的学员。不负所望,省律协在今年10月17日才发出相关报名信息,本人第一时间按要求递交了相关报名信息,报名后开始漫长的等待,终于在10月25日收到省律协发来的邮件,通知按文件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低空经济法律实务第二期的培训,学习机会来之不易!
低空经济是这几年比较火爆的一个词,但低空经济法律实务这一术语在本人接触的律师业务中并不常见,对低空经济的了解仅仅停留在无人机个人自娱自乐、旅拍、无人机农药喷射......无人机与低空经济的关系?低空经济的法律实务到底是包含了哪些法律体系?如何从低空经济中识别无人机对个人、企业乃至行业方面的潜在法律服务与风险?在低空经济法律实务中是否与我们传统的民商法、海商法等解决争议的路径是一样的?.....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打开低空经济这片知识的迷宫。
广东作为走在最前沿的省份,在国家将低空经济写进“十五五规划”,在全国第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强调大力发展低空经济时,在高等学校尚未普遍开设低空经济这一专业时,广东已经抓紧步伐先培养一批低空经济的法律人才,立马开设了有关低空经济法律实务的课程。选择了律师,就选择了学习,本人通过这紧锣密鼓的9天的学习,终于对低空经济的概念、应用场景、监管体系、数据合规、法律适用等有系统的了解;其中李树忠教授向我们教授了习近平思想与国内法治、涉外法治课程,从法治是什么、为什么要法治到怎样做问题上思考如何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以及从涉外法治的提出背景,深刻认识到法治是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国家软实力的的重要组成部分;李劲松老师给我们讲授了新发展蓝图下低空经济的发展形势与任务,包括低空经济的经济形态、空域保障、低空经济的监管以及低空经济的商务创新格局,其中的建立空域的智能协调系统,引人深思......余丽老师给我们讲授了低空数据合规与跨境流动的法律风险,从低空经济的涉及的空域与环境数据、采集的载荷与运用数据、地理测绘数据等方面阐述低空数据的合规问题,告诉大家要对低空数据安全有敬畏之心;航空法的泰斗级人物,航空立法的专家聂颖,生动形象幽默地向我们讲授了低空经济的监管与合规,从行业的强监管看稳监管、从心中有数监管看试错监管;高峰老师讲述了低空经济政策解读与法律体系研究,低空经济是新质生产力,属于与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都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张南教授讲述了低空经济环境下设计的低空航空器的知识产权,包括技术创新与品牌建设、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方方面面涉及到知识产权;朱子勤教授给我们讲授了航空法基础问题与最新动态 ,讲述了我国加入华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的历史背景以及相关案例的探析......
总的而言,这期研修班是知识的盛宴,是低空经济的法律空白到填满干货,实践出真知,总有一天我们会将这场知识盛宴传播给更多的受众;也相信在日后的一天这些知识盛宴会突如泉涌般滋润你的生活与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