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律协[2012]26号
转发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律协[2012]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由于《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篇幅长,请各律师所登录肇庆市律师协会(http://www.zqlawyers.net/),在“通知通告”栏中下载。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