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律协[2012]27号
关于举行2013年全市律师团拜会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2012年是我市律师工作取得良好成绩的一年。为增进我市律师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培养律师文化,活跃律师文化生活,市律协六届四次理事会决定,举办2013年全市律师团拜会。现就团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拜会宗旨和原则
宗旨:积极参与、热烈融洽、团结和谐。
原则:节俭得体。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月11日(星期五)下午(具体就餐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皇朝大酒店二楼宴会厅。
三、几点要求
1、举办全市律师团拜会是我市第一次全体律师大型的集体文娱活动,体现律师的团队精神。因此,要求全体律师(含实习律师)参加。各律师所要统筹安排好工作,确保全体律师都能参加团拜会。参加团拜会的人员名单请于12月28日前报市律协秘书处,以便统筹安排。
2、各律师所要充分做好发动工作,调动全体律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各律师所最少有一个节目(唱歌、跳舞、杂耍、器乐、朗诵、笑话、故事等均可,节目不要超10分钟),节目于12月28日前报市律协秘书处。
3、衣着整洁、文明用语、爱护会场公物,彰显律师风采。
4、报到时领入场券,一人一票,凭票入场,正票放到抽奖箱,副票为中奖凭证。
2012年12月3日
(联系人:吴达强,何少辉,黄丽珍;
联系电话:2741600、2734466;传真:2734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