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律协[2013]4号
通 知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省律师协会《关于2013年实习人员集中培训报名的通知》(粤律协【201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于2月3日前将参加集中培训的实习人员名单书面及电子版报市律协,由市律协统一报省律协。
2013年1月16日
(联系人:何少辉、黄丽珍;联系电话、传真:2734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