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律协[2013]5号
关于举办专题座谈会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准确理解新《民事诉讼法》,指导工作实践,市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决定举办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有关法律问题座谈会,由肇庆学院专家主讲。时间定于3月23日下午3点,地点在市司法局会议室。
请各所认真组织律师报名参加,于3月20日上午11点前把参加人员名单书面传真至市律协秘书处。
2013年3月19日
(联系人:吴达强、黄丽珍;联系电话:2741606、2734466;
传真电话:274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