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转发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律师执业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等险种统一投保工作的通知

 

肇律协[2014]10号
 
 
转发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律师执业责任险和
团体意外险等险种统一投保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公职所、法援处:
现将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律师执业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等险种统一投保工作的通知》(粤律协[2014]6号)转发给你们,由于该《通知》及附件篇幅长,请各所登录肇庆市律师协会网站http://www.zqlawyers.net/index.aspx,在“通知通告”栏中下载。根据市律协七届九次会长办公会议决定,今年执业险和团体意外险统一由市律协出资购买,而公职所和法援处请各自出资购买。另请于4月28日前将材料上报市律协秘书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以下请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秘书处。
附件2:《执业责任保险参保律师名单》
附件3:《团体意外险等险种参保律师名单》
2、附件5:《投保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授权书》,2013年已提交此授权书的本次不需要提交。请以原件形式上交。
    3、团体意外险的险种已定C方案,请按要求填写附件8:《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疾病身故险投保声明(C方案之1)》。并以原件形式上交。
    4、公职所、法援处如需购买执业险和意外险的,请按《通知》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于4月28日前汇款(注明保险费),不要与其他费用一同汇款;由市律协汇总报送省律协。肇庆
市律师协会账户为:
收款人:肇庆市律师协会
开户银行:市建行城中支行
账号:4400 1708 6010 5009 5651


 
 
 
2014年4月18日
 
(联系人:黄丽珍、伍世聪;联系电话:;2734466;
邮箱:zq-gzl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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