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律协[2011]2号
转发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协助做好肇庆市招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文明督导志愿者工作的函的通知
市直律师事务所:
现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协助做好肇庆市招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志督导志愿者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志愿者报名和推荐工作,于1月24日前将报名表的书面和电子版报市律协秘书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联系人:何少辉,范志永;联系电话:2734466;
市律协邮箱:zq-gzl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