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全省律师行业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厅党委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省律协制定了《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全省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现将工作指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市律协。
另外请各律师事务指定一名专人担任联络员,每天14:00前向市律协报送疫情相关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是否有确诊病倒、疑似病倒、有患者接触史及近期疫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等情况。无论是否有相关情况均需报告。
附件:《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全省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肇庆市律师协会
2020年1月29日
(市律协联系人:梁敏,联系电话:1392885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