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信息 |
咨询人 |
ANDI |
咨询时间 |
2011/5/18 17:40:55 |
咨询主题 |
实习日志的问题 |
咨询内容 |
你好,我是端州的实习律师,请问申请面试提交的材料中的《日志》是否与平时写的日记形式一样?要写多少篇?是否每篇都要有指导老师的评语?谢谢。 |
|
回复信息 |
回复者 |
肇庆律师协会 |
处理时间 |
2011/5/23 10:06:57 |
处理意见 |
你好,1、请在《实习工作日志表》中的“工作内容”一项简要记录本人所参与法律事务的主要内容及你个人在该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负责或完成的主要工作。2、日志篇数无具体规定,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3、每篇日志都需附有指导老师的意见。如有疑问,请联系律协秘书处(电话:2734466),谢谢!
|
|
|
|
|
|
|